官宣!3%降至1%征收率文件正式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务必在3月份开票前完成开票软件重大升级!

发布时间:2020-03-03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文件已落地!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就是重大利好!有人提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紧接着税务局又紧急通知!即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请务必在3月开票前完成开票软件重大升级,如何操作呢?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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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1%的政策落地

时间:3月1日—5月31日

地点:湖北以外

人物: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2.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事件:征收率、预征率  3%→1%

↓ 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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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其实已经对此文件看过几遍,但文件中没有写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啊。其实,关于法律法规乃到规范性文件,需要结合来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我们再来看一个规定,级次更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这两个文件放在一起,结论可得: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我们来看另一个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一)……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此处已由“财税[2014]57号”文件修改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推定“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后续另有文件。续:5号公告,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新政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暂不预征个人所得税;对其他地区的上述纳税人统一按代开发票金额的0.5%预征个人所得税。

  

六、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2019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在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之日起[自2019年4月1日起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的任意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同时一并提交《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详见附件)。

  

七、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政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增值税?

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万元,均自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那么4月份申报增值税时候,直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9行、10、17、18行,如下图。然后保存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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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软件重大升级!

税务局紧急通知!即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请务必在3月开票前完成开票软件重大升级!


一、国家扶持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于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会议确定:


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二、开票软件升级


为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减免和下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需要在3月份开票前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版本为V2.3.10.200228。


如未升级到最新版本,将影响增值税的减免优惠,请相关纳税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升级,在3月开票前完成升级!


如果您在升级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通过航天信息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113或智能客服获取帮助。


三、具体方法如下:


1、自动升级

用户登录开票软件时,软件会自动检测是否有新版本,如果有新版本,软件进行自动升级,升级之后,核实开票软件版本号。可通过登录界面核对是否更新成功。


2、手工触发升级

进入开票系统后,如果检查发现版本号非V2.3.10.200228版本,可点击“帮助”菜单中的“检查更新”手动触发升级。


3、手工升级

纳税人可通过深圳航天信息服务网站(www.075595113.com)中的升级专区或智能机器人等正规渠通道下载获取“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3.10.200228”软件安装包,也可拨打0755-95113获取软件安装包,通过手工运行安装程序方式自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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